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》、《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》等有关规定,现发布关于召开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、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听证会第二号公告。
一、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
时间:2021年3月1日上午9点
地点:县政务新区五楼514室
二、调价听证方案要点
(一)调价原则
遵循建立节约型社会的原则。建立节约型社会,应该建立反映天然气资源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,充分利用价格杠杆,引导广大用户合理消费。
(二)调价依据
1.国务院《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国发[2018]31号明确提出 “落实好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方案,合理安排居民用气销售价格。”
2.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规[2018]794号文件)规定“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,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” 。“此次最大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每千立方米350元,剩余价差一年后适时理顺”。
3、省发改委《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》(皖发改价格[2019]152号)规定“我省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统一调整为每立方米1.95元。”
(三)调价方案
我县居民用天然气现行价格是:
梯次 |
年用气量 |
销售价格 |
第一阶梯 |
360(含)m以下 |
2.66元/m |
第二阶梯 |
360m—600(含)m |
3.19元/m |
第三阶梯 |
600m以上 |
3.99元/m |
此次拟将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.3元,拟调整后的价格是:
梯次 |
年用气量 |
销售价格 |
第一阶梯 |
360(含)m以下 |
2.96元/m |
第二阶梯 |
360m—1200(含)m |
3.49元/m |
第三阶梯 |
1200m以上 |
4.29元/m |
(四)保障措施
1、对低保户采取补贴政策。天然气价格调整后,拟对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用气实行优惠政策,每月免费3立方米用气,确保低保户不会因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影响正常生活。
2、建立对燃气行业成本的监督约束机制。实行定期成本监审,严格剔除不合理的成本费用,强化成本不合理上涨的约束,督促企业压缩运营成本,提高经营效率,主动承担社会责任,消化部分涨价压力。
3、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全面提高服务水平,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天然气管道改造步伐,提高服务质量,保障居民用气安全。
4、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协调,及时处理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。
三、成本监审结论
经监审,核定2016年—2018年配气价格定价总成本为5655.37万元,三年平均单位成本为3.79元/立方米。本次核定的定价总成本不含财务费用、税金及附加、利润。
四、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
(一)听证会参加人18人
1、消费者8人
高文(教师)、王琳(医务人员)、种晶(事业人员)、张亚平(退休人员)、卢汉杰(老干部)、王磊(砀城镇居民)、荆京(个体从业者)、李佳清(公务员)
2、县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专家学者3人
王安全(县人大代表)、张勇(县政协委员)、许贺(法律专家)
3、政府部门4人
董俭分(司法局)、赵健(市场局)、许慎(住建局)、陈玉进(城管局)
4、社会团体组织1人
王桂芹(消协)
5、华润燃气公司2人
臧坤、张艳莉
(二)听证会听证人5人
许雷侠(县政协副主席、县发改委主任)、宋梅娟(县发改委副主任)、宋善良(县发改委二级主任科员)、汪红英(县发改委商品和服务价格股股长)、张久存(县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股科员)
五、参加听证会报到方式
听证会参加人持会议通知、新闻记者持记者证,于3月1日上午8时45分前入场完毕。
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1年2月1日